网站首页 > 效能党建 > 效能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用好“免罚清单” 持续释放执法温度

阅读次数:13363 作者: 刘鹏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09:14
[字体: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制度,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8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该文件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按照宽严相济和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合理裁量,梳理出了 52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列出了“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按照类型划分,涉及市场监管 12个领域,包括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主体登记、传销、知识产权、特种设备、商品条码管理、食品安全、计量、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价格。按照具体的处理方式划分,涉及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分为三类:一是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及时改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免罚清单”施行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对27件案件适用“免罚清单”,免除罚款47.42万元。有“温度”的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改善了政商关系,为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强化制度创新,通过定期调度通报、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工作督导等方式,推动“免罚清单”长效化、体系化、规范化,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专心经营、全心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