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中央和省驻阜单位:
为持续推动市直“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向上向好,根据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4月5日至7日,市直效能办对市直及中央和省驻阜单位关于“清明节”假期值班表上报情况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表上报情况
(一)未上报单位:(16家)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协、阜阳一中、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九龙监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海关、市国安局、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行阜阳分行、人保寿险阜阳分公司
(二)过期上报单位:(1家)
市人民医院(值班表上报时间为4月6日)
二、处理决定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给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协、阜阳一中、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九龙监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海关、市国安局、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行阜阳分行、人保寿险阜阳分公司等17家单位通报批评,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 按照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方案要求,对未上报值班表的单位,在日常明查暗访分数中扣除相应分值,纳入2019年度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评分。
阜阳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