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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满荣:从54次“法治”看十九大报告法治精神 ——学习十九大报告体会

阅读次数:9683 作者: 牛满荣 信息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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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统计,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三万两千多字,其中有3次大篇幅报告“依法治国”工作相关内容,“法治”一词出现了54次。其实,十九大报告不光是多次出现“法治”一词,而且通篇贯穿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研究报告中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为全面深刻理解报告精神提供了全新的法治视角。
    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法治始终没有缺席。这五年,法治建设出现了多个第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位一体”的法治体系,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门决定;《决定》第一次将党内法规建设纳入国家法治体系建设,构成了中国“五大法治体系”之一;《决定》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树立宪法根本法的权威,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忠于宪法”70字誓词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必须恪守的信条。五年来,司法机关坚持法治公平与正义,防冤纠错,“聂树斌案”“陈满案”“呼格案”等旷日持久的申诉案得到重审改判,“杨德武案”等一大批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昭雪;依法反腐惩腐力度规模空前并取得压倒性胜利,为法治赢得尊严。
    报告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三十年的愿景,再次吹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给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要求,给法制干部明确了方向,激励法制工作者以更加奋勇的姿态投入到法治事业中。
    报告重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为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报告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报告提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和具体途径。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报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权以及监委会可采取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相关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十九大报告对法治的论述,回应的是新时代亿万中国人民对法治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期许。我们有理由相信,让法治成为你我的信仰,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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